2015年11月17日,青海省衛計委下發了《關于青海省2015年公立醫院藥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方案》(試行)的通知。其中規定醫藥耗材采購需建立完善醫用耗材招標采購、掛網采購新機制,有效降低虛高價格。而這次青海省耗材藥品竟然用了同一套方案。這是其他省沒有過的。
通知中也印發了《關于青海省公立醫院高值醫用耗材集中招標采購工作方案》(以下簡稱方案)方案中有如下規定:
采購目錄
方案中規定:目錄由省藥品采購中心組織擬定心臟起搏器、心臟(冠狀動脈)介入、外周血管介入、人工晶體及配套材料等四類高值耗材形成(第一批)高值耗材集中采購目錄,未列入招標采購目錄的其他高值醫用耗材,由醫院申報、直接掛網、陽光采購。由專家擬定高值耗材掛網采購目錄
采購周期及范圍
高值耗材集中招標采購的周期為兩年。范圍縣及縣級以上的公立醫院及其他醫療機構。
采購方式
(一)、對于《(第一批)高值耗材集中采購目錄》產品采取雙信封以省為單位公開采購。
(二)、對于《高值耗材掛網采購目錄》的產品實施掛網采購
(三)、對于臨床用量小、降價難度大的高值耗材,建立跨省(區)聯合談判采購機制。
采購審評
這次青海省實施了審評制,規定從專家組中隨機抽取不少于7人的專家,實行專家回避制,并且規定與投標人利害關系一致的專家一律不得參加審評工作。
審評方法:
(1)對產品進行經濟技術標審評。
采用定量評分的方式進行審評。定量評分有主觀及客觀評分組成。其中客觀分值75分,主觀分值25分,同一審評單元內經濟技術標評分≥60分才能進入商務標審評。
(2)商務標審評。商務標采取綜合評分法,計算商務標的綜合得分
由此看出,青海省加大了高值醫用耗材的采購范圍,組織專家評審團嚴格控制耗材價格,使得高值耗材采購更加透明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