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征求醫療器械分類目錄部分子目錄修訂意見的函 |
食藥監械管便函〔2014〕4號 |
2014年02月08日 發布 |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: 為加強醫療器械分類管理,科學劃分醫療器械管理類別,依據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》有關規定,我司組織對2002年印發的《醫療器械分類目錄》(國藥監械〔2002〕302號)中部分子目錄進行了修訂?,F將修訂后的《6822醫用光學器具、儀器和內窺鏡設備》、《6824醫用激光儀器設備》、《6825醫用高頻儀器設備》、《6826物理治療及康復設備》、《6829眼科儀器和器具》、《6870醫用軟件》等6個子目錄印發公開征求意見。請你局(單位)在本轄區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研究,匯總有關意見,并書面反饋我司。其他單位或個人可通過電子郵件或傳真形式反饋我司。意見反饋時間截止至2014年3月14日。 聯 系 人:袁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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